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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3日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我市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新进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进一步浓厚

    市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面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前进。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常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并进行了研讨交流;在市委党校举办了10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2000多名县处级干部进行轮训。通过学习,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意识得到了普遍提升。11月上旬,我们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学者为我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和市直各部门政策法规处长等90余人详细解读了十九大报告,并对行政立法、规范执法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制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干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部署落实。市委将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石家庄建设规划,与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促进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一同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贯彻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了《石家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6个方面29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三是加强考核宣传市政府组织对22个县(市、区)政府和41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通报表彰了11个县(市、区)政府20个市直部门。另外,我们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解读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发布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加强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发挥立法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是加强立法调研论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和重点工作,坚持把立法决策同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相结合,制定了《2017立法工作安排意见》;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全年完成了《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立法活动,完成了国务院《规章制定条例》《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专利条例》《河北省物业管理办法》等40余部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各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的基础上,由法制机构集中审核,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论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修改政府规章13件,废止政府规章2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均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备案县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2件。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要求凡是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有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一年来,《石家庄市环境保护举报奖励办法》《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90余项市政府决策事项120余件市政府及办公厅印发的各类文件,以及《石家庄市奇瑞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框架协议》等20余件市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在讨论决定和印发前,全部经过法制机构法律审核,确保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系列改革,省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创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县两级及7家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以上的开发区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向其划转行政权力事项199项。精准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全年共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2项;加大了向特定区域的放权力度,采取开发区“点菜”、市政府部门“端菜”的方式,向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10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创新,150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了15.5天;精简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推进审批事项信息共享,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市行政审批局受理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共减少69个。二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二十三条意见》,进一步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深化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印发了《石家庄市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企业技改投资备案等14项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带动“简政”,全市各登记机关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2.4万套,新增市场主体16.6万户;建立了“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全年共计推送多证合一共享信息1600余条。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开展全程无纸化、电子化登记试点,6月12日,全省第一张企业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市颁发;同时,我们大胆创新,自行开发了掌上办照系统,推出手机APP移动客户端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进一步方便了企业的经营发展。三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了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62个市直部门人员编制精简599名,内设机构精简179个,均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扎实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共撤销事业单位124个,收回事业编制1193名。同时,我们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的机构和职责,综合设置了市农业畜牧局;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整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相关职责和机构,设立了市投资促进局;整合有关部门的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职能,组建了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四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并完善了联合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将市直40个部门及对应县(市、区)部门全部纳入抽查系统,将28.2万多户企业纳入抽查对象名录库,全年共组织开展系统内抽查2次,抽查市场主体2万余家。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全市共整理汇总各类涉企信息资源目录1917项,市直32个部门实现了向对口省级部门归集涉企信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围绕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了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红盾网剑等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排查、重点督办、行政约谈等措施,共查处违法案件8600余件;加强网络市场整治,共删除各类违法信息339条,责令整改网站129个。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持续大力抓落实、出成效。制定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19个子方案,实施了规模最大、力度最大的散煤治理,完成了43.8万户煤改气、煤改电,主城区及周边三区一县实现散煤清零,全年压减电厂燃煤15万吨,煤场压减到31家,有效减少了散煤污染;大力开展扬尘整治,出台了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实行最严格的管理,有效抑制了扬尘污染。深化水土污染治理。加强滹沱河生态修复,启动了总长度109公里的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矿山复绿、土壤保护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持续推进大规模植树造林绿化,全年新建绿地990万平方米,完成造林73万亩,城市绿地率达到40.9%,森林覆盖率达到39.9%。

四、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推进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新乐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全市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在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民政领域推行行业内综合执法,在行唐县口头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高邑县开展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目前,各项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实施。完成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城市管理职责范围、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划分、协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燃气、供热管理与执法等职能已划转到位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市政府先后制发各类工作方案和文件20余份,召开推进落实专题会议9次,建立健全了《石家庄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等文书样本。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梳理并全面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市本级及41个行政执法部门、22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建立并实施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的典型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和推广。三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雪亮工程”,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小区防范“星级”评定、推广“E时代”智能警务系统等措施,侵财性案件发案与去年同比下降8.61%,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春雷”“绿剑”“蓝盾护牧”等涉农专项执法,检查生产加工企业450余家、门市6500余个,查出违法违规问题438个,捣毁私宰窝点19个,销毁假劣兽药饲料14.2吨,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涉农营商环境。坚持不懈狠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成功创建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平安省会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出台《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规范了执法争议的审查和处理程序。编制市级罚没事项清单,确定市本级具有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或机构63个。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市直各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完善和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救济途径等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上全面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市直471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续清理行政执法证件,对不符合持证条件,以及岗位调整和区划调整后不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持证人员,先后分三批收回或注销执法证件7800余个。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复议、诉讼、调解、仲裁和信访等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全年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2件,依法受理106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工伤认定、宅基地登记、国有土地收回及土地权属争议等方面认真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共办行政复议案件93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34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2件、其它处理5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加强与复议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实地调查,运用听证方式当面审查案情,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公信力。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决定公开,以案例形式,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了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协调政府及其部门出庭应诉、答辩全年市政府本级共组织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案件308其中,一审139件、二审129行政复议答复40件;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权属登记、房屋征收、城建拆迁规划、工伤、公安等方面全年共收到一审判决及省行政复议决定131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维持12件、撤诉10件、驳回诉求18件、驳回起诉79件、撤销6件、责令履行3件。加强与审判机关和复议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密切配合审判机关和复议机关的调解工作,促成部分涉法涉诉案件通过成功调解撤诉、息诉,使纠纷和争议得到妥善处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切实发挥仲裁等调处优势。加强诉讼与仲裁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调解中心全年共受理调解案件1037件,调解成功270件,涉及争议标的1.3亿元;同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召开了“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会”和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论坛。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日攻坚”清仓行动,持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督访工作,有效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矛盾纠纷,确保了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谈,以及十九大等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六、自觉接受各种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听取民意、顺应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市政府系统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15件,政协提案434件,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超过95%。主动报告工作,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生态环境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现代农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脱贫攻坚等工作,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专题询问和对《预算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落实监察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对发现问题的清理、整改以及省交办问题的查实、办结率均居全省前列。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年共完成审计单位100个,经济责任审计11,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4起,移送人员146人。被审计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8万条在门户网站解读政策文件1218件,通过微博微信、报刊等方式发布解读文件1807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共收到有效留言35377条,处理答复34328条,处理答复率97%举办新闻发布会89场,权威发布了轨道交通建设、地铁票价定价、水价调整等信息,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等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全市已形成了以“石家庄发布”为核心的政务微博群、微信群,已认证政务微博490多个,微信公众号470多个,新媒体稿件累计阅读量超4千万人次全市政务新媒体息发布和对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解读宣传,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市也清醒认识到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行政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法普法工作还需不断深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总结研究,力求逐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为建设“现代化省会、经济强市”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谱写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