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叶 泉
一个人作为个体,视法律如无物、完全不遵守法律规定,那他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又怎会做到依法行政。
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撤梯事件已经持续发酵了一段时间,对于其中的法律问题,各方观点也不尽相同。2月1日,参与协调此案件的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撤梯前执法人员等待超40分钟,因为还有其他执法任务而离开且履行过告知义务。执法人员有玩忽职守的过错,将依法办理,但执法人员“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段采访的视频却成了撤梯事件的“续集”。这段采访从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亮点”却意外出现在画面里。网友们发现,采访地点的墙上悬挂着明显的禁烟标识,而这位领导的手中却拿着烟,还不停地往烟灰缸里弹烟灰。
注意到这一细节,大概谁都会暗自冷笑一声。这位副主任说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对法律的认知已经清清楚楚反映在他的行动上了。他嘴上说着依法办事,实际行动却是在打法律的脸,人们怎能相信他会依法办事?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话的意思是让人们从小事做起,小事做好了才能做大事。同时,这句话也教会了我们从小事去观察一个人。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一位书生进京赶考,无意间看到一个人掉了一文钱,他赶紧上去把钱踩住,趁人不注意捡起来收入自己囊中。这一幕恰好被主考官看到,结果主考官没让他通过考试。别人问起来,主考官说这个书生太贪婪,一旦让他做了官,他必是贪官。
守法的道理也是一样。法律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约束。像禁烟这种法律法规是对个人行为的约束,而行政法律法规则是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两者虽然守法的主体不同,但法理都是一样的。一个人作为个体,视法律如无物、完全不遵守法律规定,那他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又怎会做到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值得注意的是,尊法被放到了第一位。道理非常简单,没有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就不可能真正地做好学法守法用法。而领导干部不能做好学法、守法、用法,骨子里还是权力独尊、唯我独大,依法行政又从何谈起?
有学术机构连续数年对我国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虽然每年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指数都在提升,但与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然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主动依法行政、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较差。
现实的情况也确实如此,一些基层干部迫于岗位需要,嘴上都会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实际上做得还是老一套,没有一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城管撤梯子最后导致安装工人摔死这一事件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要说当地的城管能够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可能谁都不会信。正如有网友在跟贴中说的,“你说依法办理,打死我都不信”。
有人说,这位接受采访的领导当着镜头吸烟,太不谨慎了,应该做到谨言慎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简单。他谨慎了,不当着镜头吸烟,私下里依然可能在禁烟场所吸烟,这样的干部就可信了吗?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只有内心对法律有信仰、对法律尊崇的人,才是一个让人民信任的好干部。
从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领导干部始终是普法的重点人群,对其普法可见意义重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关系到党执政兴国的大业。